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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网贷资金存管指引 银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月23日,银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通知,提出委托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多位从业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与银行联合存管模式被叫停。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参与积极性将获得提高,行业洗牌进一步加剧。

应指定唯一存管机构

南都记者注意到,《指引》共五章二十九条,《明确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和实施标准,鼓励网贷机构与商业银行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

指引强调商业银行的免责权和声誉,银行作为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指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委托人(即网贷机构)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对于已经开展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委托人和存管人,在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情形的,应在本指引公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指引强调,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

银行积极性有望提高

据第一网贷统计,截至2017年2月23日,全国45家银行接受了P2P网贷机构的资金存管,其中38家银行已完成对接214家P2P网贷机构资金存管。已完成接入最多的四家银行分别是华兴银行47家、江西银行31家、恒丰银行25家、浙商银行14家。这四家银行共117家,占全国已经上线的54.67%。其中华兴银行最多,占全国已经上线的21.96%。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认为,《指引》的正式发布对于行业有着积极的正面意义。在指引没有正式发布前,虽然有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展和上线了存管,但是国有大型银行都对与网贷机构开展存管持保留态度,可以观察到其他的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也在推进与网贷机构存管上意愿并不很积极。其中的原因,一是存管系统的上线需要对商业银行的系统有很高的改造成本,另一个就是缺乏政府监管方的明确态度和具体标准。指引由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对于与网贷机构开展存管会有一个更为积极的态度,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上线存管的速度将提升。

人人贷联合创始人杨一夫也认为,指引中的一些条款实际上明确了银行的一些免责范围,明确了银行在资金存管业务中的责任和义务,这从政策上或将减轻银行方面的顾虑,有望增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积极性。

行业洗牌或将加剧

杨一夫还认为,银行资金存管对于大多数平台来说门槛较高,平台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运营能力和相关资质,一些条件不达标的平台推进银行资金存管的过程相对缓慢。随着《指引》落地以及网贷《暂行办法》整改期的结束,优质平台得以留下,问题平台将逐渐退出舞台,网贷行业有望获得重新修复,在加速行业出清的同时,促进行业回归中介本质,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

中普金融集团总裁臧延斌向南都记者表示,银监会下发的网贷业务存管指引,明确了商业银行在网贷存款业务中的责任跟标准,使得网贷投资行为更加透明,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银行资金存款成为网贷企业的标配,有利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更加助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同时,每笔投资资金的透明,对投资人的风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提出了要求,合格投资人市场的形成迫在眉睫。而在严要求之下,行业将加速洗牌,未来还将有一大批平台被淘汰。(转摘自:新浪财经)